你明明呼吸道不好,哮喘那么严重,你怎么还能养这些宠物呢?你怎么能这么不珍惜自己!
凌瑾曦一愣,这才想起自己不能养宠物,高高兴兴地挨了骂,提着妈妈刚做好的汉堡肉就回了家。
凌父凌母虽然是和凌瑾曦分开住的,但是都在同一个小区,凌瑾曦住的是别墅区,凌父凌母住的是普通楼房,就在凌瑾曦的房子后面。
按凌父的说法,他们住惯了,不喜欢搬来搬去,方便就好。
而凌瑾曦住别墅,就是为了养那颗大槐树,也不知道为什么,凌瑾曦一看见那棵树就觉得熟悉亲切,所以专门买了一栋别墅来养树。
凌瑾曦回到家,抱着季微凉傻笑。
咳咳,你如果十九岁那没问题,你现在三十多了,我可真不吃你撒的娇。季微凉推开他,皱了皱鼻子。
微微明明很关心我,为什么不直说?凌瑾曦才不相信这个口是心非的家伙。
呃,是什么给了你这样的错觉?季微凉懵了,她咋不知道自己很关心凌瑾曦呢?
微微是在害羞么?
其实没有。季微凉去拿凌瑾曦带回来的吃的。
没关系,你不承认我也知道。凌瑾曦开心地投喂季微凉。
然而事实是,季微凉不喜欢任何宠物,确切的说,季微凉不喜欢任何麻烦,别人养的宠物是可爱,但是要她费心她就不愿意了。
好吧,凌瑾曦爱脑补就让他自己脑补吧,反正又不是第一次了。
微微,我们明天去试礼服吧。凌瑾曦已经订好了店面,明天就可以去挑款式和配套的珠宝。
不用,我有。季微凉一挥手,一袭华丽得不可思议的衣袍突然出现在对面沙发上,正开门的凌父顿时手一抖,钥匙也掉地上了,他身后还跟着来拿碗的凌母……
咳咳,季微凉咳了咳,我先上楼了。
凌瑾曦的父母,还是交给凌瑾曦来处理吧。
凌瑾曦叹了一口气,接下这个烂摊子。
过了好一会儿,凌瑾曦才把季微凉叫下去,一家子商量婚礼的事。
所以微微你要不要牧师?
不要,花也不要,简单一点就好。
凌家人眼角一抽,都看向沙发上那条袍子,这样的衣服,和简单有关系?
大红色啊,那我应该穿什么颜色?凌瑾曦犯难了。
你随意。季微凉不以为意,这条袍子是她的侍女做的,她一直收着,却没有机会穿,如今也算适逢其会了。Z.br>
这是什么料子啊,看上去好特别。凌母对那红中带金的长袍很好奇。
火金鸟的羽毛。季微凉随口道。
为了这条袍子,立春抓了三万只火金鸟,每只鸟只取两支尾羽,那时候季微凉假死,立春不知内情,做这条袍子是为了给季微凉立衣冠冢,后来季微凉回来了,自然就用不上什么衣冠冢了。
也就是这条
袍子,让北越的赤羽鸟倒了大霉,世人都以为这袍子用的是赤羽鸟的羽毛,但是他们抓再多的赤羽鸟都做不出这样的袍子。
大红衣袍,金光流溢,富丽高贵,又不落俗套,下摆丝丝缕缕有金红的火焰般流光,蜿蜒及地。
在这个没有灵力的世界,这件袍子的华丽程度已经大打折扣,但是依旧美得夺人心魄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