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289章 岁女子拒绝领证,向男友索要宝马车(3 / 3)

情感轨迹录 家奴 3933 字 4个月前

是没有办法了,才提出不登记领证了,婚礼也不办了,可是他却要我退还彩礼和三金,我不同意,三金是我花钱买的,凭什么退给他呀?”

法官说:“彩礼和三金都属于婚前财产,如果两个人没有登记领证结婚,男方是有权要求女方退还的,至于你说的宝马车,男方并没有承诺过给你买宝马车,所以不能作为不退还彩礼和三金的理由。”

最后,法院判决小汪退还小孙十万块钱的彩礼和三金。

小汪不服,提出上诉,二审法院维持原判。

拿到判决书的那天,小汪来找我,哭着说她不想退还彩礼和三金。

我对小汪说:“既然法院已经判决了,你还是退了吧,省得麻烦。”

小汪说:“可是我不甘心呀,我和他在一起相处了一年多,青春损失费他还没给我呢。”

我说:“什么青春损失费?这种说法是不受法律保护的,还是听法院的吧,把彩礼和三金退给人家,两个人好聚好散。”

小汪说:“那我再考虑考虑吧。”

让小汪没想到的是,小孙向法院申请了强制执行,法院的工作人员找到小汪,让她退还彩礼和三金,如果不退还,法院将采取强制措施。

没办法,小汪只好把十万块钱的彩礼和三金退还给了小孙。

退还彩礼和三金以后,小汪来找我,哭着说她很后悔,早知道是这个结果,她就听我的话,先登记领证结婚了。

我对小汪说:“事情已经过去了,就不要再想了,吃一堑长一智吧,以后找对象一定要慎重,不要再任性了。”

小汪说:“嗯,我知道了。”

这件事情过去以后,小汪辞去了工作,离开了这座城市,去了外地打工。

前几天,小汪给我打来电话,说她谈了一个男朋友,两个人相处得很好,已经见过双方父母了,男方答应她,结婚的时候,给她二十万块钱的彩礼,然后再给她买一辆她心仪已久的小汽车作为新婚礼物。小汪的声音里满是幸福和期待,她说自己终于找到了那个愿意宠她、懂她的人。他们计划着年底就举办婚礼,地点选在了一个风景如画的海边小镇,那里有着他们共同的回忆和梦想。

“我真的没想到,生活可以这样美好地重新开始。”小汪在电话里感慨道,“以前在那座城市,每天忙忙碌碌,却总觉得心里空落落的。现在,虽然工作辛苦,但每天下班后有他等我,一起规划未来,这种感觉真的很踏实。”

她还告诉我,男朋友是个非常细心且有责任心的人,不仅在工作上努力上进,对她也是关怀备至。他们一起做饭、散步,周末会去周边城市旅行,探索未知的世界,每一次的相处都让他们的感情更加深厚。

对于彩礼和小汽车,小汪表示这并不是她最看重的,更重要的是男方给予的尊重与承诺,以及两人之间那份纯粹的爱情。她相信,只要两个人心往一处想,劲往一处使,未来的日子一定会越过越好。

“我很感激过去的一切经历,因为它们让我学会了如何更好地珍惜现在,也更明白了自己想要的是什么。”小汪最后说道,语气中充满了对未来的无限憧憬和坚定。

听到小汪的变化和幸福,我由衷地为她感到高兴。生活总是在不经意间给予我们惊喜,只要勇敢地迈出步伐,总会有意想不到的收获在等待着我们。小汪的故事,就像一束光,照亮了我心中某个角落,提醒我无论遇到什么困难,都要相信,转角处或许就有新的希望和幸福在等着我们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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