出租车外部勘查结束后,两人开始重点勘查出租车内部。驾驶座上的死者身体微微前倾,头部歪向右侧,双手自然搭在方向盘上,胸口处有一片不规则的深色污渍,面积约20cm×15cm,衣衫破损,破损处边缘不规整,呈撕裂状。杨林首先对死者的体位和状态进行了记录,用卷尺测量了死者的身高、坐姿高度等数据,随后小心翼翼地将死者的身体轻轻放平,避免破坏可能残留的痕迹。
“驾驶座周围是重点勘查区域,注意提取方向盘、变速杆、手刹、车门内侧把手等部位的指纹和痕迹。”杨林说道。他用荧光粉对方向盘进行刷显,方向盘上显现出多枚指纹,其中大部分为死者的指纹,但在方向盘左侧边缘,发现了一枚陌生的指纹,纹路清晰,立即用指纹提取胶带提取,标记为“现场5号指纹样本”。变速杆和手刹上也提取到多枚指纹,经初步比对,与方向盘上的陌生指纹特征一致。
杨森则用勘查灯仔细检查驾驶座周围的地面和座椅:“驾驶座座椅为黑色皮革材质,表面有少量血迹残留,与死者胸口的深色污渍颜色一致;座椅下方有一枚掉落的烟蒂,品牌为‘中华’,未完全燃尽,烟蒂上有明显的唾液残留。”他用镊子小心翼翼地将烟蒂捡起,放入物证袋中,标记为“现场1号遗留物样本”。同时,他用纤维粘取器提取了座椅表面的纤维样本和血迹样本,分别标记为“现场2号纤维样本”和“现场2号血迹样本”。
在出租车的副驾驶位上,两人发现了一个打开的储物盒,里面有一本出租车运营证、一张身份证、几张零钱和一部智能手机。杨林拿起运营证和身份证,仔细查看:“死者身份确认,张天成,男,45岁,户籍所在地为城北区幸福小区3号楼2单元501室,持有合法的出租车运营资格证。”他将运营证和身份证放入物证袋中,作为身份确认的依据。
杨森则对智能手机进行了检查:“手机为华为牌,屏幕完好,处于锁屏状态,电量剩余30%。手机表面有少量指纹,经初步比对,为死者本人指纹。”他尝试解锁手机,但由于设有密码,无法打开,只能将手机封存,准备带回技术科进行数据恢复和指纹提取。在副驾驶位的地面上,两人还发现了一张皱巴巴的出租车发票,发票日期为前一天晚上11时30分,目的地为滨河西路与朝阳北路交叉口附近,金额为25元,付款方式为现金。
“这张发票很重要,说明死者前一天晚上11时30分曾在这附近拉过乘客,很可能就是最后一名乘客作案。”杨林说道。他将发票小心翼翼地展开,放入物证袋中,标记为“现场2号遗留物样本”。随后,两人对出租车的后排坐位进行了勘查,后排座位表面干净,未发现血迹、毛发等可疑痕迹,但在右后排座位的缝隙中,提取到几根黑色的毛发和少量白色合成纤维,分别标记为“现场3号毛发样本”和“现场3号纤维样本”。
在出租车的仪表盘上,两人发现了一个车载记录仪,记录仪处于关闭状态。杨森取下车载记录仪的内存卡,标记为“现场4号遗留物样本”,准备带回技术科提取里面的视频数据。仪表盘下方的储物格内,有一包未开封的“中南海”香烟、一个打火机和几张空白的出租车发票,未发现异常物品。
为了确认现场是否为第一案发现场,杨林和杨森对出租车内部的血迹分布情况进行了详细勘查:“死者胸口的血迹呈浸润状,座椅上的血迹与死者胸口的血迹位置对应,未发现喷溅状血迹,说明死者可能是在坐姿状态下被袭击,且袭击后未发生激烈的挣扎。”两人用多波段光源照射出租车内部的各个角落,在驾驶座靠背、车门内侧等部位未发现其他血迹残留,进一步印证了现场可能为第一案发现场的推测。
出租车内部勘查结束后,两人开始扩大勘查范围,对出租车周边50米范围内的路面、人行道、绿化带等